- 来源:
- 日期: 2018-08-26
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17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陆解民、阎海芝、陆伟民、陆振民、顾坚敏、陈韬、娄俊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选举徐慧、赵霜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7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15,99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72.35%,会议由董事长陆解民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同意股数15,9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同意股数15,9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公司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沈张华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陆解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聘请陆解民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3)聘请顾坚敏、陆伟民、陆振民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4)聘请朱慧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陆解民先生主持。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徐慧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徐慧先生主持。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总经理陆解民持有上海惕若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惕若资管”)35.8%的财产份额,惕若资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该任命董事阎海芝持有公司股份54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1%;
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陆伟民持有公司股份18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4%;
该任命董事陆振民、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8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4%;
该任命董事顾坚敏、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
该任命董事娄俊轶持有惕若资产7.2%的财产份额,惕若资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该任命董事陈韬未持有公司股份。
该任命监事徐慧持有惕若资产8%的财产份额,惕若资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该任命监事赵霜洁、沈张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该任命财务负责人朱慧持有惕若资产8%的财产份额,惕若资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以上人员均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该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